根据1962年财政部颁布的规定,政府机构的内部审计从1962年开始, 规定由政府官员任命上任机构中的政府官员担任内部审计员,负责检查收付款工作、各个单位预算支出中所有的债务创建、由政府官员分配的检查其他工作和每月至少一次直接向政府部门官员报告检查情况。
根据1973年在政府机构的收款,存储和汇款规定出了1973年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1976年,内阁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政府部门、分布、机关和政府机构等同有担任政府或府级地区的特定内部审核员的职位,属于政府官员或府尹的管理,财政部负责培训。
1988年-1989年财政部决议让政府机构进行系统的内部审核,成为管理员管理政府工作的手段,并制定出了财政部1989年政府部门内部审计规定(最后修订于2008年)。
2004年 ,根据2004年皇家大学法素叻他尼皇家学院更改为素叻他尼皇家大学,为遵守财政部的规定必须成立内部审计部门。
由于上述原因,学校必须在机构方面,工作结构,部门的独立性方面更合适和更具体地支持内部审计,实现管理成效。
2012年,为遵守财政部关于2008年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规定,大学开始进行内部审计工作。